| 渔洞水库灌区税费征收和维护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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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0 14:54 文章来源:昭阳区招商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渔洞水库灌区税费征收和维护及管理
4月9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的渔洞灌区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9年起,渔洞灌区的水费征收和南北干渠及支渠维护管理权限下划到昭阳区政府和鲁甸县政府。
据悉,至2000年渔洞水库灌区投入试运行以来,灌溉面积逐年扩大。特别是2005年,市政府出台了《昭通渔洞灌区管理工作方案》,在昭鲁两县(区)推行渔洞灌区分级管理,标志着灌区体制改革正式启动。目前,渔洞灌区的管理关系已基本理顺,初步建立了切合灌区实际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税费征收体系;渔洞灌区的灌溉效应和抵御特大干旱的功能得到了初步体现;群众的水商品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用水缴费基本形成共识,近三年来税费收取率达100%。市政府决定,从 2009年起,渔洞灌区水费由昭鲁两县(区)政府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水价和认定的水量安排征收,按照《昭通渔洞灌区水费管理办法》列支,南北干渠及支渠、启闭设施,按照辖区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昭鲁两县(区)政府负责灌区管理和干渠维护,市政府根据当年情况,适时下达农灌用水计划,由渔洞水库管理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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